商院教务〔2019〕181号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体现考试的公正、公平,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期末考试周时间: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10日。公共基础课由教务处统一排考,专业课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排考。具体日期、地点安排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安排表》(附件1)。
(二)实践性强,不在考试周排考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三)重修学生的考试安排具体日期、地点见《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生期末考试周安排表》(附件2)。
二、试卷命题与管理
试卷的命题、审核、印刷、核查装订及试卷保管按《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几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卷命题:
1.试卷命题请严格依据《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商学院试卷管理质量标准》(附件3)相关规定执行。各教研室需对试卷命题进行严格把控,切勿出现同课程科目考试题目重点偏差大的现象。
2.各教学单位注意,本学期起使用新版试卷格式(2019年11月版,模板见附件4)。
3.所有考试、考查科目出卷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各教研室应将考试课A、B试卷于截止日期前交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由专人随机抽取1份作为期末考核试卷,汇总后送打印室印刷。考查课考核试卷由命题教师送打印室印刷,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学生成绩单及需要的补考试卷送教学单位教学秘书统一保管,汇总后统一于本学期第18周内送打印室印刷。
(二)试卷核查:1.检查本学期的考试科目安排情况,若有遗漏,立即补齐,并报告教务处考务工作人员处;2.检查试卷的份数是否与考试人数相符,考试人数应包括重修的学生人数;3.检查安排的考试地点是否能容纳该课程考核的人数(包括重修学生人数),以确保期末课程考核顺利进行。
(三)试卷装订、封装、保管:由课程所在单位负责。各教学单位应派专人负责试卷的领取及包装工作。在教务处文印室清点完试卷数量后要认真填写《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试卷交接单》(由文印室提供)。根据考试安排表做好试卷的装订及装袋工作,试卷包装时应考虑重修学生人数及试卷备份数。
(四)试卷保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必须将试卷存放在指定位置并派专人保管,严格履行试卷交接手续,坚决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在印制、交接、保管、传递等过程中的安全。对试卷泄密、损毁、遗失、缺页、卷面不清等影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考试组织工作
(一)排考前部署: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制定周密的考试安排计划,做好考前宣传和教育,要组织好师生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福建商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排考:各教学单位按《考场配备监考人员标准》(附件5)进教务系统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每位教职工都有监考的义务,并服从考试工作的整体安排,任何人不得推脱或拒绝参加监考工作。任课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所授课程的监考工作。
(三)监考人员培训:监考工作按照《福建商学院监考人员工作规范》(附件6)执行,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或作弊行为按《福建商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7)执行。
(四)考生考试资格审核:1.学生考试资格审查:各单位要按照《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对每一位在校生的考核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以确认其考试资格。各单位需强调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内录入成绩时于备注栏中选择标注该生为“取消考试资格”状态。2.缓考申请: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应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并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参加下一学期的补、缓考。重修考试时间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有冲突,重修生应先参加期末考试,并在课程考核前一周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
(五)考风考纪和考试诚信教育:各学生所在学院要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福建商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用以往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案例教育学生,使学生充分认识违反考试纪律的严重后果,营造“认真复习,诚信应考”的良好考风,严肃考场秩序和考试纪律。
(六)考试巡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组织专人巡视检查考场考试情况。教务处组织校考试巡视小组(具体巡视安排届时另行通知)检查各单位考务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考风考纪情况。巡视人员要填写《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附件8)。
四、成绩评定与管理
成绩评定、记载、录入要求按《福建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福建商学院成绩管理质量标准》(附件9)规定执行。
为不影响后续补考工作的开展,各教学单位须依照规定要求任课老师于2020年1月18日早上8点前完成教务系统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五、考务材料的归档与整理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考试档案,主要含有考试组织环节、命题环节和考核环节三个方面的材料。
(一)考试组织环节档案材料:各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各单位制定的考试相关规定、考表、考试巡视安排表、监考培训相关材料、考风考纪教育相关材料。
(二)命题环节考务材料:出卷科目表、样卷、标准答案、试卷命题审批表、课程考核命题计划双向细目表(仅限本科课程)。
(三)考核环节考务材料:试卷归档目录、试卷(含试卷袋里要求的所有材料)、学生课程成绩登记表。
(四)材料归档要求:本学期起所有本科课程相关考核(考试、考查)资料均需归档。严格按照《福建商学院试卷档案建立规范》(附件10)、《福建商学院成绩档案管理要求》(附件11)及《关于进一步开展本科教学常规材料自查自改的通知》(商院教务〔2019〕171号)中的要求执行。
附件:
1.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安排表
2.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生期末考试周安排表
3. 福建商学院试卷管理质量标准
4.试卷模板(2019年11月版)(压缩包)
5.考场配备监考人员标准
6.福建商学院监考人员工作规范
7.福建商学院考场规则及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8.考试巡视情况记录表
9. 福建商学院成绩管理质量标准
10. 福建商学院试卷档案建立规范
11. 福建商学院成绩档案管理要求
教务处
2019年11月13日